健康养老委举办养老权益保障余生守护监护实践业务交流会

发布时间: 2025年5月13日

5月8日上午,由深圳市律师协会健康养老法律专业委员会、大健康产业法律服务团联合主办的“养老权益保障‘余生守护’监护实践分享”业务交流活动顺利举行。活动特邀广州市荔湾区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理事长蔡盛担任主讲嘉宾,围绕“成年监护实践”主题展开深度分享。深圳市律协健康养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大健康产业法律服务团团长林冰主持活动并作总结发言,健康养老委副主任曹梦珊、马静平、秘书长谭志鹏等参加了本次活动。

蔡盛以“监护主体”开始,论证了虽然目前常见以自然人来承接委托监护,但自然人存在自身生命周期以及能力、精力等问题,理想状态下以“法人”接受监护委托更能满足被监护人长期且全面的监护服务需求。而“法人”中,目前政策以及社会接受程度而言,“民非组织”最为合适;对“监护”的理解,在其服务内容方面,实际上90%的时间处于代理法律关系,代理期到监护期往往需要一个很长的过渡期,不是在到达需要“监护”时才开始介入,而是应该提前介入,来满足这段过渡期的需求;对于实践中常见的监护适用人群以及着重点:独居、孤寡人群,更应注意医疗陪诊、遗产管理等。智力障碍者家庭,要着重为“两代人”共同考虑。对于高净值客户,则需要对涉及夫妻关系方面做好筹划。最后是围绕“意定监护”和“遗嘱”,对于意定监护,内容上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全面,应涉及事务照管、医疗决策、财产协议管理、权益维护等。对于最重要的监护人的选任,应辅导当事人考虑:本地就近生活、家属是否支持、熟悉被监护人情况、履行监护职责专业性、是否愿意担任并签署文件、是否能持续履行等因素。对于遗嘱,实践中最重要的是遗嘱的执行,嘱委托人行为能力的判断,是否需要做评估,例如精神科门诊、鉴定等。

在讨论环节,蔡盛与深圳律师就涉及监护民非组织的设立、不动产信托登记、意定监护、医疗预嘱等议题展开深度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