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法官解读行政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 2018年5月25日

2018年519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坪山区法学会联合主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专题讲座在深圳举行。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尹成刚、深圳市坪山区法学会副会长陈舒婧、秘书长钟远平等出席讲座。省律协行政委、市律协宪行委的部分委员、坪山区法学会会员及全省各地律师约300人参加讲座。

本次讲座特邀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行政庭审判长耿宝建法官担任主讲嘉宾,由广东省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磊、深圳市律协宪法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南筠主持。

广东省律协刘涛副会长、深圳市律协尹成刚副会长、坪山区法学会秘书长钟远平在致辞中表示,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取得了瞩目成果,很多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希望深圳律师在助推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也能起到标兵先锋作用。同时也强调律师需要不断学习,不断吸收新的知识和实务经验,希望与会人员能珍惜机会、学以致用,提高专业水平。

讲座上,耿法官介绍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背景、案件情况及存在困境,剖析了新的司法解释在推进依法治国,激活律师从事行政法律服务市场方面的作用;同时结合办案经验及相关案例,对新司法解释中的“受案范围、诉讼管辖、当事人资格、证据规则、复议和诉讼衔接、庭审秩序、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审理”等实务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互动环节,耿法官一一进行解答了与会者的提问,现场学习氛围浓烈。

本次讲座加深了与会者对行政诉讼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其对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实践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