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才局长到宝安区新安司法所调研
法律进社区工作要“五位一体”全面开展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自去年三月份开展以来,全市律师已经于去年十月份全部进驻社区,并实现社区律师挂点的全履盖,为检查了解法律进社区的情况,促进法律进社区工作朝纵深发展,元月11日,市司法局李英才局长,邹从兵副局长率市局法援处、基层处、普法办、律管处主要负责人和律协李淳会长等一行十人到宝安区新安司法所调研法律进社区工作。
宝安区司法局林锡宏局长向李局长一行汇报了宝安区法律进社区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宝安区组织全区346名律师与全区1 73个社区签订了服务协议。截至目前,律师下社区3299人次,组织法律咨询1 072场次,接待群众29000多人次,调处各类纠纷497宗(其中群体性纠纷1 5宗),代写法律文书329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宗,并积极配合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整治行动,参与城市化转地、拆迁、安置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为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发挥了重要作用。李局长对宝安区法律进社区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李局长在肯定了宝安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同时还指出,法律进社区工作是市局今年的重要工作之一,法律进社区的工作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向纵深发展。法律进社区不仅限于律师服务,要做到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五位一体。法律进社区的工作要涉及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基层司法所与法律服务站要整合资源,攻坚克难,要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分层考核机制,将司法行政工作向社区延伸。李局长要求,要扩大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要明确进社区的主体、内容、形式;主体、机构与社区的融合程度以及进社区的效果,并建立价值评估体系。建议将法律进社区工作作为一项制度来执行,并将其纳入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议考核目标来监督执行,确保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到实处。
李局长强调,法律进社区的宣传形式要多样,要创新法律进社区的宣传载体和形式,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法制文艺、社区文化、板报等媒介作用,将法制宣教教育工作深入到电梯、深入到每家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