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律师协会2013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开班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3年7月16日
深圳市律师协会2013年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定于2013年7月22日—8月16日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报告厅举办。请各律师事务所通知本所已报名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7月22日(星期一)-8月16日(星期五)
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注:7月22日上午为开班仪式,请各实习人员8:30—9:20期间完成签到,9:20后将不再接受签到。培训期间将结合课程安排模拟法庭、交流会等,具体课程安排详见课件安排<将于开班仪式时发放>)
二、培训地点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报告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详见附件《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地图》)
(一)驾车线路:因丽水路靠近动物园方向的路口地铁站施工已经被封闭,学员驾车抵达清华校区的路线有三条:1、平山一路的大学城南门(哈工大校区)进入;2、从位于留仙大道的大学城南门入口进入;3、从留仙大道进入丽水路,沿丽水路抵达清华校区入口进入。
(二)地铁:环中线(5号线)大学城站下,在附近的丽水路南站搭乘36路、49路或81路公交车,在大学城南门站下车。
(三)公交:36路、43路、49路、81路、B736路。
三、培训考核办法
1、考勤率低于95%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每日考勤两次,分别为:8:30-9:20和17:00-17:30,非上述时间不得考勤,上课期间还将不定期进行考勤抽查;
2、参加培训的学员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课,非因以下原因不得请假:
(1)因病请假者,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因开庭请假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开庭《传票》复印件;
B、被委托人姓名为请假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C、请假者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请假证明》原件;
3、考勤合格者须参加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结业证书》,作为申领律师执业证的依据;
4、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培训不合格,培训不合格者须重新报名参加下期培训和考试;
5、考试违纪者考试成绩无效,视为培训不合格,须重新报名参加下期培训和考试;
6、在培训中严重违纪并影响培训秩序者,取消培训资格;
7、参加培训的学员如有怀孕、患流感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以便市做好相应安排。
联系人:俞楠、周山清、黄红珍
电 话:83020899、83025233、88281715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