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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限期参加2023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6月4日 责任编辑:会员部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2023年度深圳市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已基本结束,近期正在办理律师补充年度考核手续。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24〕26号)及市律协关于执业律师年度考核通知工作安排,律师事务所应如实向市律协报告本所不参加年度考核情况的律师。

经查询,目前仍有少数律师按规定或未市律协提交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材料,请未参加2023年度考核的律师于202462818:00前年度考核通知(点击此处可查看)要求向市律协提交书面考核材料,逾期不办理的,将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责令其在1个月内参加考核;逾期仍不参加考核的,由律师协会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46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