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律师参加“深圳市司法行政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5日 作者:文体委 责任编辑:苏雁南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积极推进司法文化发展大繁荣,市局政治部和市司法行政文学艺术联合会将联合举办今年第4季度“深圳司法行政十大歌手”大赛。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深圳市司法行政十大歌手大赛的方案>的通知》,市律协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将组织海选活动,推荐律师参加本次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题
唱响司法行政精神 展司法文化好声音
二、活动时间
1、
海选:
时间:11月11日(周二)上午9:00,
地点:在深圳市律协多功能厅。
2、决赛:时间在12月26日,地点另行安排。
规则:
(1)12月10日前将伴奏音乐以“序号+选手姓名+曲目”命名拷贝到指定组委会处。
(2)选手自选曲目,自备音乐,道具,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司法行政特点,不得化浓妆和穿奇装异服。
(3)在伴奏下完整演唱歌曲,评委评分,分数由高至低选出前10名选手获得“深圳市司法行政十大歌手”称号。
三、海选活动内容
(一)活动以歌唱比赛形式,规则为必选歌曲:民歌或红歌1首(民族唱法)和自选曲目1首(美声和通俗或其它唱法),且每首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10分钟,曲目版权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二)市律协文体与福利工作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团,根据演唱情况,对报名参加海选活动的律师进行遴选并推荐部分律师参加本次“深圳市司法行政歌手大赛”。
四、海选报名事项
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11月7日下午16:00前发至邮箱:wqb@szlawyers.com,并注明“深圳市司法行政歌手大赛”报名表。
联系人:周山清 联系方式:82025630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