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培训班”圆满结束
深圳律师网2006年11月21日
11月17日上午,市律协副会长崔军做了“知识产权法律业务领域中出现的新业务类型的执业技巧”的讲解,至此,历时三天(11月15日-11月17日)的“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培训”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次培训班是市律协根据广东省[2006]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及增强律师执业技巧和执业纪律而举办的。培训讲师由市律协党委书记张勇、会长李淳、副书记周新锋、副会长崔军、律师黄思周担任,分别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宪法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代理群体性案件和敏感案件的执业技巧及注意事项”等五个专题进行了精辟独到的讲解,参训人员均为各律所主任或合伙人,平均每场出勤率为90%。
大家普遍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开拓了视野,更新了观念,丰富了自己的管理知识,明确了律师行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增强了管理的信心。
市律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果
深圳律师网2006年9月12日
9月5日,李淳会长主持召开深圳市律师协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工作会议,副会长高树、张志,律协党委书记张勇、副书记周新锋,律协秘书长刘潼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李淳会长总结了近一个时期律协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取得的成果时,肯定了律协运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指导律师在法律服务进社区以及弘扬深圳律师文化、彰显深圳律师风采所取得的积极作用,并明确了下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的方向即结合律师的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希望通过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提升深圳律师的职业素养,更希望通过深圳律师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促进深圳乃至全国的法制环境及法律共同体素质的总体提高。
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如何科学的运用律协的组织力量维护执业律师的合法权益;深圳律师文化建设及深圳律师文化如何服务于深圳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会议决定于近期召开深圳律协与各区看守所所长座谈会,建立联系沟通机制,维护和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组织律师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协领导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成员旁听法庭庭审,了解和监督律师和审判工作,为推动深圳司法体系的公正、公平发挥深圳律师的作用。
市律师协会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深圳律师网2006年8月9日
根据市司法局深司[2006]155号文《深圳市司法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市律协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淳 (律协会长)
副组长:张 勇 (党委书记)
成 员:王和平 (律协监事长)
周新锋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高 树 (党委委员 副会长)
陈治民 (党委委员 副会长)
崔 军 (副会长)
张 志 (副会长)
刘潼修 (律协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律协秘书长刘潼修任办公室主任;律协党委办公室主任陈漪任副主任;律协秘书处苏雁南、黎风、王红、邹岱玲和黄红珍为成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教育活动;检查与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对各律师事务所的教育活动进行考核与总结,并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