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深圳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9日 作者:杨智蓉 责任编辑:周山清
各位代表:
深圳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下午召开。提案征集工作是律师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律师管理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为保障此项工作的规范有序,依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深圳市律师协会代表提案办法》现就征集深圳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规定及程序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及《深圳市律师协会代表提案办法》相关规定,提案的提交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提案须由十名以上会员代表联名,方为有效;
(二)提案要一事一案、立意明确、有理有据、实事求是;
(三)提案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符合深圳律师业的实际情况;
(四)属深圳市律师协会职能范围内能够办理或协助办理的事项;
(五)具有实际价值和作用;
(六)关系律师行业及律师的切身利益;
(七)所有提案是否立案,由提案审查委员会统一审定。
二、提案提交方式(可任选其一)
(一)电子邮件送达方式
大会召开前至大会表决前,请下载填写《提案表》(详见附件1),并将word文稿及扫描件发至邮箱bgs@szlawyers.com。
(二)邮寄送达方式
请下载填写《提案表》(详见附件1),并将材料邮寄到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深圳市律师协会律代会提案组杨智蓉收,邮编518048,电话83025892。
(三)直接送交方式
1.大会召开前,请下载填写《提案表》(详见附件1),并将材料直接送交到深圳市律师协会律代会提案组杨智蓉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电话83025892;
2.大会召开期间,请将提案交会议大厅外设的大会提案组。
三、深圳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案提交时间
自即日起至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大会表决前。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