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司法改革背景下的诉辩关系及刑事辩护的策略

2017年09月26日 来源:

2017年9月23日,第八期青年律师研修班在市律协多功能厅继续开展课程学习培训。

上午,市律协特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孟东为八期班学员讲授《司法改革背景下的诉辩关系》。张孟东副检察长从司法改革的背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基本理解、“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公诉工作的应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司法改革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公诉人与刑辩律师的恩爱情仇、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司法改革路径等几个方面出发,向现场学员分析司法改革背景下的诉辩关系,讲述检方的公诉理念,并与现场学员交流如何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对话协作机制,科学界定控辩审三方交往的尺度,引导现场学员在今后开展刑事辩护工作如何更好的处理诉辩关系,实现诉辩双方共同的价值追求。张孟东副检察长授课认真、细致、随和、儒雅,现场学员认真听讲,踊跃提问,现场气氛轻松活跃。

下午,市律协会长林昌炽,为八期班学员讲授《刑事辩护的策略》,林昌炽会长以其律师执业30年的丰富经验,从刑事辩护阅卷的方法、与委托人的交流、制定辩护策略的八个因素、职务犯罪的辩护策略、优秀律师的十个要求以及办理过的成功典型案例分享等方面,为现场学员讲授刑事辩护的策略,倾囊相授,并教导学员做刑事辩护律师要跟医生一样要有“仁心仁术”、要“情、理、法”交融、要正确处理与公诉人、法官的关系,做到“沟通不勾兑、交流不交易、对接不对立、交锋不交恶”,实现辩护意见能被采纳的精彩辩护。

        通过本次学习,八期班学员学习了如何正确处理诉辩关系、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刑事辩护工作中能少走弯路、少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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