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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物权法》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各位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决定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高级研讨班,此次研讨班主要就物权法和侵权行为法中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研讨,请各位律师自愿报名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物权法》高级研讨班
简   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今年三月十五日通过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物权法》是我国民法的核心内容,它的颁行标志着中国有了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完成《物权法》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与个人财产实行平等保护,在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学习、探讨、领会与运用《物权法》对法律工作与行政管理部门均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此,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决定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高级研讨班。届时邀请中国著名法学家、全国人大六届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民法起草专家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民法学博士生导师江平教授亲临深圳做精彩前沿讲座,与参加研讨的同志们共同探讨物权法的深厚背景与精髓。


名家简介:
江平教授早年在燕京大学读书时期,即参加学生运动。1951年留学莫斯科大学攻读法律,1956年回国任教于北京政法学院。在之后的政治运动中,江平教授同许多正直的知识分子一样历经坎坷与磨难。80年代江平教授重返法学讲台,辛勤耕耘至今。
  江平教授从教四十余载,他以深邃敏锐的思想和宽宏仁厚的人格熏陶了几代学子,影响了整个中国法学界,乃至中国的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他是一位杰出的法学思想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

社会职务及职称: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1983年-1988年)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1988年-1990年)
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8-1993)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8年-1992年)
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1985年至今)
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1995年至今)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仲裁员、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
中国《信托投资法》起草小组组长
中国《物权法》起草组组长
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授课时间:2007年3月17日------3月18日     为期两天

讲授内容:物权法和侵权行为法中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
具体内容:(1)物权立法过程中的法律价值观冲突与协调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究;
         (3)物权法总则若干问题研究;
         (4)占有制度疑难问题评析;
         (5)物权法三大原则的立法选择;
         (6)不动产的征收、征用制度;
         (7)物权制度研究;
         (8)物权法若干制度研究:以物权变动、担保物权等为中心;
         (9)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争议问题;
         (10)解读最高法院侵权法司法解释;
         (11)共同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12)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与精神赔偿;
         (13)现代社会中的隐私保护。

培训对象:各行业执法人员、公检法与律师所等法律工作者、行政管理高层人员

培训费用:2980元/人 (深圳律师享受6折优惠)
交费帐号:户名: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
     帐号:4000027909022500906
     开户行:工商银行国财办
报名电话: 83238299   83239699   

报名地点:深圳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6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