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执行实务视角下的新公司法适用、强制执行自然人的实务要点探讨”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0日 作者:强执委
各位律师:
为提高深圳律师办理强制执行案件业务水平,拓展强制执行实务技能知识体系,市律协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定于2024年12月19日邀请广东省律协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来深举办“执行实务视角下的新公司法适用、强制执行自然人的实务要点探讨”交流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流时间
2024年12月19日(周四)下午15:00-17:30
二、交流主题
执行实务视角下的新公司法适用、强制执行自然人的实务要点探讨
三、组织机构
深圳市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
四、分享嘉宾
1. 刘子龙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 陈时习律师
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参加人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感兴趣的深圳律师、律师助理、实习人员及深圳律师行业从业人员。
五、参与方式
1.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十九楼广东知恒(龙岗)律师事务所。
2.参加人员请注意活动中的签到登记二维码,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以便记录学分。
六、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计3学分,请参加律师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尤其是执业证号)。
七、联系人
强执委:彭少铮,15813723782
深圳市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