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学生杀女友一审判死缓
判决还对被告人进行限制减刑,暂不知其是否上诉
广受关注的深圳富二代大一学生何虹健在杭州杀害女友康婷婷一案(详见南都
杭州市中院:被告人系冲动犯罪
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的宣判,被告人何虹健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又伪造相约自杀的假象试图逃避罪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故对其应依法严惩。基于本案因恋爱交往问题引发,被告人何虹健系冲动犯罪并非蓄谋杀人,其亲属在法院审理期间有积极代为赔偿的态度,被告人尚不属于需要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
宣判称,但据被告人何虹健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犯罪情节及其归案后缺乏全面如实供述本人罪行的真诚悔过态度,依法对何虹健限制减刑。因被告人何虹健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赔偿康婷婷培养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于法无据不予支持。何虹健作案时无精神病被法院认定。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人何虹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进行限制减刑,被告人何虹健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婷婷的家属经济损失73.5万元。
被害人家属:刑事抗诉民事上诉
昨日在庭上,何虹健本人及其父亲均未现明显表情,而何虹健母亲则哭泣不已,暂不知何虹健家属方是否上诉。
康何两方家属已形同陌路,康方家属认为,如果判决何虹健死刑立即执行那是最好的消息,何虹健手段残忍且没有老实认错。他们一方面会对刑事部分提出抗诉,另一方面在民事方面提出上诉,但并非对具体金额有异议,钱多少并不重要,而是希望通过对民事部分的上诉来跟进刑事部分的审判。
律师:照此判决至少坐监20年
针对何虹健被“限制减刑”,金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彬说,这是相当于死刑和死缓之间的一个刑期,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对其限制减刑。
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最低服刑时间为: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这也意味着,如果不上诉,按照一审判决结果,何虹健将坐监至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