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顾问委走访罗湖区司法局交流法律服务规范制定

发布时间: 2024年1月18日

2024116日上午,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政顾问委”)至罗湖区司法局,开展《深圳市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制定交流工作。

为做好《深圳市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制定项目(以下简称“团体标准制定项目”),优质完成起草工作,助力深圳全面建设法治城市、法治政府及法治社会,党政顾问委计划走访深圳市各区司法局,就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规范相关问题听取各区司法局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交流会议由罗湖区司法局法律事务科科长张凯源、罗湖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副科长刘敏、罗湖区司法局法律专务蔡国华,党政顾问委主任郑黎晟、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张婧、党政顾问委副主任曹涵彬、副主任徐嘉艺、秘书长冷佳霖、委员谌秋林参与会议。会议中,首先由郑黎晟主任、曹涵彬副主任介绍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背景及目标,张凯源科长、刘敏副科长结合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目标介绍罗湖区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开展现况,并围绕团体标准制定项目提供建议。随后,与会人员就团体标准的设定项目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本次交流内容围绕党委政府法律服务实务,对推进《深圳市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的制定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