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自主也应被社会尊重
南方都市报 张仁望
上世纪 80年代末期,曾梦想做战地记者的黄雪涛最终与希望她读管理专业的父母妥协,放弃被认为是高风险行业的新闻专业,折中选择了法律专业。
从1987年至今,黄雪涛在深圳呆了25年。
2006年之前的近20年,黄雪涛赶上了深圳改革开放最热闹的年份。除了求学4年,她一直在做上市、资产重组、破产等方面的非诉业务,每天都要面对国际司法领域的冲突。
2006年,黄雪涛开始接触精神病人强制收治议题。2010年4月,黄雪涛创立衡平机构并担任精神卫生项目负责人,全身投入NGO领域。当年10月,该机构撰写了中国民间第一份精神病收治调查报告,直指精神病收治在制度上的八大缺陷,是造成“该收治不收治、不该收治被收治”乱象的罪魁祸首。
短短6年多时间,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由敏感话题发展为街头巷议,黄雪涛和她所在的机构功不可没。他们的工作,更是直接推动了中国《精神卫生法(草案)》的修改,精神病人的拒绝住院权、国家责任等被纳入其中,素有“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也采纳了他们的意见,为面临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提供法律援助。
去年,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专门倡导精神病人权利的机构,通过和反歧视项目合作,衡平机构获得由南方日报社和中山大学合颁的“南方致敬·年度公益组织”奖,同时获得该奖项的公益组织仅4家。
投身NGO的偶然
采访前,摄影师询问黄雪涛:“你希望把自己拍成什么样?”
“能不能把我拍得温柔一点?”一直从事律师工作的黄雪涛和摄影师商量。
刻板印象里,律师常常是能言善辩的代名词,黄雪涛也是如此——她常常直言不讳地表示,吵架就是她的特长。
自从投身NGO,黄雪涛就开始积极改变自己的公共形象,以前常常穿黑色套装的她,现在的穿衣风格很柔和,越是重要、严肃的场合,黄雪涛越会选择穿裙子。
在微博上,很多“粉丝”给她的评价是有亲和力——黄雪涛的这种改变与其说是被迫,不如说是主动为之。正如她一直强调投身NGO并非主动为之,但不难发现其背后的自身驱动力。
成长于东莞的黄雪涛,从小受香港电视的影响,“从青春期开始,我就在思考社会转型,看到开放社会的种种细节,对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有强烈的认同感”。
四年的法学专业训练,让黄雪涛觉得,法律的美妙之处值得追求。“法律中的自主权也就是通常意义上说的尊重个体的尊严和自由,一直是我的敏感点。投身精神病人权利保护完全是机缘巧合,因为它恰巧就是自主权的边界,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黄雪涛说。
2006年,为一家寺庙做法律顾问的黄雪涛偶然介入轰动全国的“邹宜均被家人强送精神病院”案,在邹宜均住院的3个月中,黄雪涛一边想办法帮助邹宜均“飞越疯人院”,一边研究精神病议题,自此,黄雪涛与“精神病”结下不解之缘。
“在这3个月时间里,对于精神病议题的整个系统,包括经济、立法、文化、家庭结构、精神病污名化等,我都想得非常通透。”不过,当时的黄雪涛并不想自己做这个议题,她给自己的定位是顾问——提供智力支持。
之后两年,黄雪涛一直在寻找合适的人选来操作精神病议题。一直到2009年,依然没有合适的人选,而《精神卫生法》出台在即,强烈的使命感让黄雪涛意识到,“必须有人推动立法变革”。
在多名NGO朋友的帮助下,2010年4月,倡导精神病人权利的非营利机构——衡平机构在深圳成立。
务实的“技术控”
黄雪涛解决冲突的能力常常令人惊诧。衡平机构成立后,她在众多案件中游刃有余,一个个被强制收治的人在她的帮助下,成功化解危机。
“技术控”是黄雪涛给自己贴的一个标签,在她看来,法治不是空洞的概念,法律工作者要提供的则是技术解决方案。
2011年,身陷精神病院4年后成功逃离的徐武在广东电视台大院内被掳走,黄雪涛在舆论最风起云涌的时候介入该案。当舆论对武汉狂轰乱炸的时候,黄雪涛甚至还从武汉专门抽出一天时间回到深圳,去香港参加一个早已定下的学术会议。
黄雪涛的自信,来自其近20年的商业律师经验,这也练就了她对于法律这门“手艺”的信心。商业律师领域充满创新的机会,这为她进入公益领域奠定了基础。
从1993年介入国际商业信贷银行有限公司的破产案,到2001年退出,她是唯一做到最后的法律工作者,和她合作的是人民银行官员、外国银行家、会计师。当时,这一跨国银行破产案件由开曼群岛大法院受理,彼时的中国与开曼群岛没有签订国家间的司法管辖协议。黄雪涛通过一纸由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协议,直接突破司法管辖困局,达成双赢。
“法律就是在设计共赢的方案,特别好玩。教科书里没教,也没有人告诉你律师是什么样,所有的工作都是创造性、建构性的。”黄雪涛说。
被大多数律师认为枯燥无味的合同起草,在自称制度审美爱好者的黄雪涛看来,就是在进行制度设计。“每次帮助当事人起草合同,就是在构建一个框架。你心中的图像不一样,构建起来的图景就不一样。”
正是这些经验,让黄雪涛对案件如何解决早已心中有数。最后,徐武被成功解救出精神病院,其操作路径和黄雪涛之前预测的基本一致。
成长中的公民
再过半个小时,罗湖口岸往香港的通道就要关闭。在罗湖地铁站一家咖啡厅里,刚刚从香港的一个学术会议上赶回来的黄雪涛,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卉面前坐定。讨论了多个核心问题后,黄雪涛又匆匆赶去香港。
这样的场景,基本就是黄雪涛工作的常态。在微博里,黄雪涛自嘲,“本是宅女一枚,却始终拖着行李走在路上”。
黄卉,与衡平机构有深度合作的专家中的一员。自从衡平机构成立后,国内顶尖的高校、律所甚至医学界,都有人慕名而来,加入该机构成为志愿者,或者干脆直接和衡平机构合作。
慕名而来的不仅仅是他们,还有衡平机构的工作人员,拥有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国际法——欧盟法硕士学位、现在该机构担任研究员的陈博坦言:“黄雪涛让我看到了一种可能,在这个领域,已有先行者。”
衡平机构的另一名研究员,拥有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硕士和香港大学人权法硕士学位的刘佳佳,入职已两年,推动立法变革和点滴推进个人权利边界的成就感,让她选择继续为该机构服务。
共同的价值追求、对于公民责任的承担,让这个团队的工作人员、志愿者以及其他合作者走到了一起。
“每个公民不一定直接行使投票权,但我们的每一个状态、愤怒甚至沉默,都是表达。别说对现状可以不负责任。更多人具备公民意识,用公民的方式去做公民的事情,我们的社会就会更有空间。”黄雪涛说,在当下的社会,大家普遍有无助感,这源于个体的碎片化、分散性,她试图通过机构化的渠道去持续、专业、理性地解决问题,“公民自治秩序很重要,靠我们自己就能解决很多问题”。
“不要自我受限,民间能解决的问题比已经做的多得多。”黄雪涛说。
对于公益法律行业的未来,黄雪涛充满信心。在她看来,这个行业不仅有很大的社会需求,而且能够看到成效,“能看到它成功改变一些东西,而且资源是可持续、可循环的,各类专业人士也会越来越多”。
对于精神卫生项目的发展,黄雪涛早有打算。在一份由机构成员共同讨论完成的计划中,黄雪涛希望出现以精神病人身份做倡导的人。机构成员还拟定了9个目标,其中在公众参与一项,希望未来5年有2000人专职从事精神病人权利保护、5000名志愿者清晰地理解和认同他们的使命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