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低空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6日 作者:潘学微 责任编辑:杨欣
为服务低空经济领域高质量发展,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省律协设立了低空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现面向全省执业律师开展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政治素质高,严格遵纪守法,热爱律师事业,有奉献精神。
(二)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五年以上(2020年3月17日前开始执业);或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从事法律工作五年以上。
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须在香港或者澳门执业五年以上(2020年3月17日前开始执业),在本省执业年限不受限制。
主任、副主任人选,须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十年以上(2015年3月17日前开始执业);或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从事法律工作六年以上,且具有四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2021年3月17日前开始执业)。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须在香港或者澳门执业十年以上(2015年3月17日前开始执业),在本省执业年限不受限制。
特殊领域的优秀紧缺人才,经省律协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不受执业年限条件限制。
(三)近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主任、副主任人选,须从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任、副主任人选,同时须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或代表性。
(六)关心行业发展,热心本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
主任、副主任人选,同时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七)积极履行职责,能够完成专业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八)在任职第十一、十二届省律协委员会期间,不存在被终止任职资格、被省律协监事会发监督意见函和辞职的情形。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和省律协提名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自愿报名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报名表(附件1),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律所推荐。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查,并加具推荐意见,再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出具政治鉴定意见。
(3)市律协初审。市律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加具推荐意见。
(4)材料报送。由市律协统一汇总报送省律协审核。
2.省律协提名程序
(1)提名产生。由省律协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结合律师专业领域表现提出初步名单。
(2)材料提交。被提名律师填写报名表,经律师事务所加具推荐意见,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出具政治鉴定意见后,直接报省律协审核。
(二)书面承诺要求
1.申报人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均须签署书面承诺书。
2.未提交书面承诺书,不论何种原因,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三)任职限制规定
1.现任省律协专业委员会成员有权申报低空经济委,但如申报并成功当选,则需按规定辞去当前所在专业委员会的职务。
2.现任省律协工作委员会成员有权申报低空经济委,但其中担任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职务的成员,仅能申报委员职务。
(四)竞选意愿说明
1.报名主任人选时,须在报名表中明确注明“如被确定为主任候选人,但未竞选成功,是否同意担任副主任或委员”,未注明者视为不愿意参与主任竞选。
2.报名副主任人选时,须在报名表中明确注明“如未被确定为副主任人选,是否愿意担任委员”。
三、人选产生方式
(一)委员产生方式。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委员人选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主任、副主任产生方式。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相关规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由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其中,主任人选通过竞选方式产生,具体竞选办法由会长办公会制定。具体程序如下:
1.确定候选人名单。根据报名情况,由省律协会长办公会在拟报名竞选主任的委员中,按照相关原则确定2-3名作为主任候选人。
2.成立评选委员会。由省律协会长办公会研究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主任竞选评议的具体工作。
3.竞选演讲。由省律协统一组织安排。演讲结束后,由评选委员会进行评议,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主任建议名单。对于未能被确定为主任建议名单的候选人,若其报名时已明确表示愿意担任副主任,则将其确定为副主任建议名单。
4.决定人选。将主任、副主任建议名单报省律协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
主任竞选过程中,如评选委员会成员与候选人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执业,评选委员会成员应主动回避。
竞选过程由省律协监事会安排监事全程参与监督,确保竞选活动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四、报送材料清单
请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向市律协提交报名材料。
(一)律师提交至律所的材料清单
(1)律师报名表(附件1,WORD版);
(2)律师报名表(附件1,盖章PDF版)+律师承诺书(附件2或附件3,盖章PDF版);
(3)律师本人的专业领域证明材料(律所盖骑缝章PDF版);
(4)律师执业年限不够,但有对应年限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工作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或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香港或澳门执业的证明材料(律所盖章PDF版)。
(5)以上(1)(2)(3)的全套纸质材料(注意盖章),(4)的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按实际情况提供。
注意:请按省律协要求,将PDF版的“律师报名表”、“承诺书”,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所名”命名。
(二) 律所提交至市律协的材料清单
(1)律师报名表(附件1,WORD版,1人1份);
(2)律师报名表+律师承诺书(附件1+附件2或3,盖章PDF合并版,1人1份);
(3)律师专业领域证明材料(盖骑缝章PDF版,1人1份);
(4)律师执业年限不够,但有对应年限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工作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或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香港或澳门执业的证明材料(盖章PDF版,1人1份);
(5)律所承诺书(附件4,盖章PDF版);
(6)推荐人员优先顺序名单(附件5,Excel版+盖章PDF版);
(7)本所律师报名汇总表(附件6,Excel版+盖章PDF版);
(8)以上(1)至(7)的全套纸质材料(注意盖章)。
注:满足律师执业年限的,无需提供(4)的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
五、报送要求
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本所律师报名,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初审,确保报名人员的资质符合相关要求。
(一)报名信息真实性要求。律师在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于社会兼职、论文、代理代表性案件或法律事务、获奖情况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律师事务所骑缝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二)竞选演讲安排。专业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确定后,有关竞选演讲的时间、要求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请各市律协及申请人员密切关注相关通知,确保按时参加竞选演讲。
(三)报送时间与方式。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3月31日(周一)12:00前,将本所律师的报名材料(电子材料+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1.电子材料(方式二选一):
(1)请点击此链接提交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DsAYAfLAAoAN0AlwbdAHYDNjhgMzdSbf?page=1
(2)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
2.纸质材料: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深圳市律师协会综合办公区,业务部83025233(注:若以邮寄方式提交,请注意邮寄达到时间,并请务必致电联系确认收到情况,以免邮寄丢失)。
省律协联系人:陈秋君、何丽霞 020-66826946
深圳律协联系人:潘学微 83025233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