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明司长谈《反垄断法》出台
深圳律师网2007年9月19日
2007 年8月30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垄断法,该法将于明年8月1日起施行。为提高深圳律师对最近通过的反垄断法的认识,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动态,宣传反垄断法,经市律协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业务委员会联系, 9月 14日 ,市律协邀请国家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来深为我会律师讲解《反垄断法》,李淳会长主持了此次讲座,近700余名律师参加。
在讲座中尚明司长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反垄断法》出台的背景和主旨所在,重点对反垄断法律制度三大支柱,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即行政性垄断行为进行了重点讲解。尚明司长说,《反垄断法》出台后,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将扩大到所有类型的企业,其中也包括国内企业间的并购,而申报标准、审查程序等内容也将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进行调整。由此,我国将建立起更加完善的企业集中控制制度。会后,李淳会长与尚明司长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探讨了《反垄断法》中的有关热点问题,帮助与会律师进一步掌握和了解《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出台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有利于保护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对我国经济必将产生深远影。
(市律协 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