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聊律所管理经验 助力深圳律所发展

发布时间: 2018年5月30日


合伙人关系如何处理、律所发展采用何种模式、团队如何搭建和发展是律师事务所管理者们经常面临的几个核心难题。524日晚上,来自深圳及周边城市的11位律所管理者参加了由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合作促进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律所委”)主办的“律所管理沙龙”,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管理是一门实践的艺术。本次沙龙是律所委主办的“律所管理沙龙”系列活动的第二场,沙龙采用律所委成员定向邀请的方式,每次邀请约10名律所主任或管理合伙人免费参加,以轻松、自由交流的方式共同深度探讨律所管理者经常面对的现实难题以及分享实践中的优秀经验。

承办所经验介绍

本次沙龙承办所为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该所李耀辉、李志嘉、吴昊三位管理合伙人向大家介绍了瀛尊所的管理实践经验。瀛尊所的发展得益于外部和内部的双管齐下:外部通过加盟瀛和律师机构,获得了总部的品牌、业务支持;内部管委会提出了“六一律师”的概念,鼓励每位瀛尊律师每年选出自己的一个精品案例、发表一篇专业论文、打造一门精品课程,每三年出版一本专著,形成一个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有一个健康的业余爱好。

嘉宾自由分享和共同探讨

参与嘉宾在沙龙中也分享了自己的经验。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罗振辉主任简要介绍了诚公所的发展历程,并提出合伙人团队是律所的核心,宁缺毋滥。合伙人章程是律所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诚公所初创阶段的章程在吸引新合伙人的时候采用高级合伙人一票否决制,这种做法虽然略显保守,但也增强了律所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为后来的发展打下比较坚实的基础。

广东俨道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侯松涛提出,律所的发展在追求人数和规模的同时,更应该注重通过打造团队保证服务品质的稳定性,进而实现律师人均创收的提高。公司化管理的律所前期是比较困难的,但容易形成团队文化、沉淀团队智慧、打造品牌美誉度。

广东海涵律师事务所的吴小波主任也介绍了海涵所的发展历程,并提出:律所模式的选择是个不断试错的过程,经过多次尝试后,海涵所选择了公司化管理的模式。在具体落实中,业务方向的选择、合伙人与团队的分工协作都需要不断磨合尝试。只有经过这个过程才能找到更合适的合伙人、发现更合适的管理方式。

管理沙龙常态化 造福更多律所管理者

参与本次沙龙的还有深圳律协副会长章成、广州君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永青、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辉、广东银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晓勇,他们也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

章成副会长表示,律所委举办的“律所管理沙龙”很有意义,后续可以增加举办频次和扩大参与规模,为更多律所管理者提供交流平台。律所委主任罗振辉和沙龙策划人吴昊也表示,后续会根据沙龙优化议程,总结更多经验并与全市律所管理者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