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律师协会选举产生七名全国律师
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深圳律师网2005年5月17日
深圳律协于2005年5月8日收到省律协《关于选举第六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候选人的通知》(粤律协[2005]15号),通知要求我会应于2005年5月13日前向广东省律师协会上报7名代表候选人,再由省律协从全省各市律协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中选出第六届全国律律师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于六月份参加全国律师代表大会。
根据《关于选举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的要求,我市7名代表候选人需由律师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选举或推举产生。因时间非常紧迫,我会采取理事会选举的办法,于2005年5月13日下午召开临时理事会,就事前提出的18位候选人和理事会上增补的一名候选人徐建会长共19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徐建、霍庭、李淳、黄振辉、陈治民、雷新平、钟敏(女)7位律师当选(按得票数排序)。
18位候选人名单:张勇、李淳、霍庭、陈治民、崔军、黄辉、黄振辉、雷新平、廖爱敏(女)、邱伟平、张善华、李欣(女)、卢全章、汪腾锋、陈学明、黄水生、钟敏(女)。理事会表决前,律协会长会议已通过了18名候选人的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