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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未成年人刑案 检察官与律师同步阅卷同时讯问

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审查逮捕程序意义何在

发布时间: 2009-10-27   来源:法制网

 


    律师同步介入大幅提升不批捕率

法制网讯 记者杜萌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该区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的不批捕率高达51.8%,较2007年的12%2008年的19%有了大幅度上升。在决定不批捕的29人中,采纳律师建议不捕的有20人。

据悉,不批捕率的大幅上升缘于该区正在进行的一项全新改革:在审查逮捕环节试行律师介入。

据了解, 200861日起 生效的新律师法扩充了律师的会见权,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情况。但相关立法和法律解释对于律师能够在多大程度介入审查逮捕程序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逮捕程序一般以检察机关单方面进行书面审查为主,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的参与作用有限。

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及其律师的参与权,在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专家学者的倡议之下,沙坪坝区检察院自今年3月起开始试行审查逮捕环节律师介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