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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精装修房入住后渗水 可要求开发商整改

 

读者 小姐:买了一套带装修卖的新房,入伙时没留意,但入住后发现诸多质量问题,昨天下暴雨后直接就渗水了。入住后才发现问题,能找开发商吗?

现场解答:“带精装修发售的合同与普通购房合同不一样,会特别附一份附件,附件中会对装修标准、具体项目等有明确规定、标注,一般来说开发商会在附件上加盖公章。如果房屋出现渗水、墙壁粉刷不够或是地板刮花等等,都视为不符合房屋买卖预售交付标准。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可以拒绝入伙。如果开发商拒绝整改,可要求对方按合同要求每日承担相应违约金。”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刘子孺说。

但他同时表示, 小姐已经办理了入伙手续,相当于已认同相关装修标准,将难以向开发商要求支付违约金。但是,因为房屋及销售时附带的装修都有保修时限, 小姐要求开发商处理房屋瑕疵是理所应当的。如果开发商拒不整改,可以诉诸法律。

“除非开发商有证据证明, 小姐房屋出现的问题与开发商无关,完全是装修公司的问题。这 时候张 小姐就需要细看自己签订的合同,留意上面盖章单位。如果盖章单位为装修公司而非开发商,而开发商又有证据证明自己与该公司无关,则需要找装修公司要求返修。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是业主单独与装修公司另签了一份装修合同。”刘子孺说。

刘子孺特别提醒购房者,在签带精装修发售房屋的预售合同时要特别留意精装修部分出现质量问题时的赔偿解决方案,明确承担责任的主体。如果是单独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在注明装修标准之余,还需查明装修公司资质,同时明确开发商与装修公司的关系,最好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上盖章担保,这样如果出现问题找不到装修公司,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在入伙时发现装修质量问题,或是货不对板,可拒绝入伙,只需要在入伙通知单上的清单上写明拒绝入伙的理由即可。一一列明瑕疵并要求开发商签名,自己复印一份,标明‘原件已收走’并盖章。”刘子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