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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2日 作者:张晓燕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近日,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函〔2019180号),部署在全国开展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并于11月中旬在深圳举行总决赛。为落实好此项工作,营造良好学法、参赛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规范性文件(内容清单在活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竞赛形式及时间

(一)初赛

9 1 930日 举办为期1个月的全民网上答题。答题形式包括普法答题、看图除隐患、学法赢积分等。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活动官方网站和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参加活动,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进行网上答题 。


(二)总决赛

定于11月中旬在深圳市举办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总决赛。全民网上答题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企业中综合排名分别位于前 10 名的有关单位(排名规则在活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获得总决赛资格。获得总决赛资格的单位应组成5人队伍参加总决赛。

三、活动奖励

活动结束后,将对总决赛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和网络答题前10名的优秀个人进行奖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单位、中央企业对本地区参与网上答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四、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对提升全民应急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具有重大意义,通过竞赛活动将进一步普及应急管理法律知识,培育应急法治文化。深圳市是本次竞赛活动的总决赛地,希望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此项工作。

二要积极参与。按照竞赛活动部署, 91日 至 930日 为初赛阶段,是全民网上答题期间。各律师事务所可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宣传,发动律所人员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网上答题,争取在初赛中取得良好成绩,并为参加总决赛做好充分准备。

三要加强总结。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初赛结束后,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对竞赛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统计,并于109日(周一)18:00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律协维权部工作邮箱(wqb02@szlawyers.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晓燕,82025630

联系邮箱:wqb02@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