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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慰问律师工会会员活动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21218


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

根据上级工会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2013年度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工作,经研究:决定对特困及患病住院的工会会员进行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会员本人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会员本人因患病住院或在家休养治疗的。

二、慰问形式及要求

1、困难会员需如实填写《深圳市律师工会特困及住院会员情况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各律师所工会小组将该表审核盖章后报深圳市律师工会办公室。

2、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于20121228日前,将《深圳市律师工会特困及住院会员情况登记表》(含电子版),报深圳市律师工会办公室。

3、对特困工会会员,律师工会将上门进行慰问,并适当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三、活动时间从201217日至117日。

深圳市律师工会委员会

20121218

联系人:曾伟忠,13312906981;丁燕妮,88281716

传真:83025208E-mail:daintyding@hotmail.com

附件: 《深圳市律师工会特困及住院会员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