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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慰问律师工会会员活动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2年12月18日
根据上级工会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2013年度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工作,经研究:决定对特困及患病住院的工会会员进行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会员本人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会员本人因患病住院或在家休养治疗的。
二、慰问形式及要求
1、困难会员需如实填写《深圳市律师工会特困及住院会员情况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各律师所工会小组将该表审核盖章后报深圳市律师工会办公室。
2、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于2012年12月28日前,将《深圳市律师工会特困及住院会员情况登记表》(含电子版),报深圳市律师工会办公室。
3、对特困工会会员,律师工会将上门进行慰问,并适当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三、活动时间从2012年1月7日至1月17日。
深圳市律师工会委员会
2012年12月18日
联系人:曾伟忠,13312906981;丁燕妮,88281716;
传真:83025208;E-mail:daintyding@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