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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观察】分清责任是减少损失的前提

来源:深圳商报郑健阳 发布时间:2016年8月3日 作者: 责任编辑:王颖

深圳人平安度过了首个“四停”台风天,可是,雨过天晴后,不少市民发现,树倒下砸了车、广告牌伤了人、屋里漏了雨、车子进了水、航班延误、旅行泡汤……台风天遗留下的麻烦也不少,昨日,深圳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市民支招,解答台风天吹来的法律问题。

家中漏雨车库进水,谁来负责?

昨日,记者走访了福田部分小区,与以往台风天不同,这一次“妮妲”来袭,大部分小区及早做好防范措施,车库进水现象有所改善,但也有一些老旧社区车库进水。面对家中漏雨、车库进水等情况,谁来负起这个责任呢?

星辰前海律师认为,暴雨、台风虽然属于不可抗力,但对其造成的灾害可以预防,使其损害得到减少或避免。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主按规定交纳了物业管理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就应当及时对业主建筑物共有部分包括楼顶、外墙、供排水设施进行检修。如果物业未尽维修、养护、管理之责,对损害的发生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地下车库进水问题,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平时应对地下车库的挡水、排水、防渗漏等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并在险情发生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排水措施。如果险情无法排除,物业公司有义务及时通知业主将财物移出车库,从而避免损失发生或进一步扩大。如果物业没有及时排除险情又未能及时通知业主,从而导致业主车辆受损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暴雨致发动机进水,保险赔吗?

每次台风天过后,车主最大的苦恼就是暴雨导致发动机进水,但更大的麻烦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矛盾丛生。

星辰前海律师认为,车损险合同通常有两条约定:一是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二是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通常车主依据前者索赔,而保险公司依据后者拒赔。 根据《保险法》“近因关系”原则,暴雨和发动机进水虽属于不同事件,但在两者同时出现的情况下,应判断何种事件是造成车辆损失的最主要原因,并据此认定保险人应否承担保险责任。

另外一种情况可能是在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路面积水的情况下涉水行驶所致,此时暴雨才是车辆损失的主要原因,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涉水造成的发动机损坏属于免责条款,如果保险公司已对该免责条款进行明确告知,则不予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尽到说明义务,免责条款就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应对车辆所有人的合理损失予以赔偿。为了避免发动机涉水损伤,建议购买涉水险,即便发动机进水,保险公司也会根据涉水险来进行理赔。

停工期间,工资会被扣吗?

妮妲来袭,这是首个深圳人遭遇“四停”即停工、停产、停课、停市的台风天,不少上班族最关心的是,停工期间会被扣工资吗?

星辰前海律师告诉记者,根据2005年1月19日颁佈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一旦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生效,停工期间工资应该照发。

台风天请假,是否应照常发薪水;坚守岗位,又能否给予补贴?星辰前海律师说,放假或请假,工资都应照常发。在这种恶劣天气下,除特殊行业外,各企事业单位应响应政府的停工通知,给员工放假。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的放假,单位应支付员工正常工资。即使不放假,也应该允许员工请假,请假不应扣工资。照常上班的单位可比照双休日的标准,给予员工补休,或发放2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