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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刊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381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近来很多律师向本委员会查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是否已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制定本省办理盗窃案件的具体数额标准。现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已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发〔201316号),为解决办理盗窃案件律师之急需,特委托市律协网站将其刊载,以飨各位律师同仁。

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

二○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