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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问题服务困难群众

——访市政协委员、市司法局局长李英才

深圳律师网2006年3月22日

      “十一五”期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制定了怎样的发展目标,如何为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市“两会”召开之际,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政协委员、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英才。

    记者:李局长,您好。能否请您展望一下“十一五”期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总体发展目标。

    李英才:目前,我们对“十一五”期间的工作已经作了全面的规划部署,从总体上讲,我们的目标就是: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总体目标,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首任,以开拓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行政执行力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实现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更大发展。

关注群众所关心的民生问题

    记者: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大局联系紧密,也与广大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从服务大局、贴近民生的角度,在“十一五”期间,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将如何进一步发挥各项职能作用?

    李英才:在“十一五”期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职能工作都将全面推进,尤其是要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关注广大群众所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

    首先,普法宣传要向纵深发展。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促进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强势推动普法,努力实现法制宣传全民参与、宣传手段立体化、宣传阵地遍布全城、宣传效果显著提高,为推进依法治市发挥更大作用。

    其次,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要上新台阶。“十一五”期间,我们将创新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和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作用,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争取到2010年前建立起完善的律师制度。

    第三,要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十一五”期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六约经验”,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员专职化建设,建立完善人民调解队伍“以专带兼、专兼结合”和网络化的新格局,为建设和谐深圳发挥更大作用。

大胆借鉴香港法律援助制度

    记者:法律援助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项“民心工程”,“十一五”期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将采取怎样的措施,使之更好服务于困难群众?

    李英才: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十一五”期间,我们将继续降低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提高援助质量,实现援助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要继续推进并实现区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改制工作,逐步解决困扰法律援助发展的体制问题,大胆借鉴香港的法律援助制度,探索以聘用形式建立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争取在2010年前,市法律援助机构的专职律师达到50名,各区法律援助机构分别达到20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