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委召开碳排放与合同能源管理法律业务拓展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14年8月27日

8月15日下午,环境委召开了碳排放与合同能源管理法律业务拓展研讨会。研讨会先就碳排放的政策、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逐一介绍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湖北、广州等7个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履约交易情况,并探讨了交易试点市场所存在的交易制度和规则不一、核查标准不同等问题。与会的律师认为如果要打破如今国内碳交易市场混乱的局面,需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制定统一的交易规则和制度,并尽快将核查标准、交易主体等制度化和规则化。合同能源管理制度也是节能减排的政策制度之一,但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在我国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在履约结束进行节能结算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影响合同全面履行的法律风险。如果律师能在节能服务机构或用能单位审查、签署合同时介入,对节能效果进行及时、准确的风险预测和分析,并将分析预测的结论条文化,将有效地帮助双方规避合同风险。

碳排放及合同能源管理制度涉及到了控排企业、核查机构、政府机关、节能公司、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组织和机构,律师如何介入到这些组织和机构中,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同时律师又如何从更高地层次上来推进这两项新型制度本身的完善,这是本次研讨会主要探讨的问题,也是环境委开展委员会工作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