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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律师协会

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

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律师队伍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查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下简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根据司法部、全国律协党组、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的部署,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

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律师事业的长远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集中提出了关于政法工作及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战略思想和政治原则,进一步阐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统一律师队伍思想认识的有力武器,是推动律师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指导律师工作改革奋进的基本依据,是指导新时期律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认真组织、全面开展、积极推进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是当前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律师队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确实增强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结合律师行业特点,认真贯彻落实,推动我市律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在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通过原原本本的学习,联系律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

(一)进一步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法律服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用科学理论武装广大律师的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律师的执业思想,坚持律师制度的社会主义属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律师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保证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进一步领会新世纪新阶段律师工作的性质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律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的各个方面。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为科学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律师事业发展,加强律师行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研究,推动律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律师工作的宗旨和目的,牢固树立服务为民的工作宗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

(五)进一步领会律师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律师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和诚信为民的服务宗旨,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提高律师执业技能。拓展律师法律服务领域,提升律师专业化服务水平。
    (六)进一步领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律师制度改革。要深刻理解律师法律服务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积极为困难群体及其他需要援助的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组织领导、制度规范、协调服务、指导监督等职能,强化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作用。

(七)进一步领会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道路。要建立健全律师党建工作制度,做好律师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重视培养优秀律师和青年律师加入党组织,改善律师党员结构;大力宣传律师党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号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切实做好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广泛覆盖。

三、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紧密联系我市律师工作实际,以着力破解制约我市律师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和解决理论上、实践上的重大问题为突破口,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我市律师行业各项具体工作当中,确保取得实效。

(一)促进律师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抓住我市全面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机遇,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整合律师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引导律师参与我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法律人才,促进全市法律服务业的协调发展。加强律师管理机制创新,将律师工作的重心向促进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方面转移。

(二)促进律师工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紧紧围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广大律师要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依法参与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制度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减压阀”作用,提升预防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能力。妥善做好敏感案件、群体性事件的辩护代理工作,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国家根本利益。

(三)促进律师工作的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抓好修订后《律师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积极组织律师参与立法、修法工作,推动律师参政议政,促进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在执业活动中正确解释和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的执行者、促进者和捍卫者。

(四)促进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全面提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全市广大律师,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业考核体系和评价体系,强化科学发展的整体功能和综合素质。完善律师队伍教育培训制度,大力提高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执业能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执业纪律建设,完善律师奖惩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实习人员教育管理,从源头上确保律师队伍的高素质。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精心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在开展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结合各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好时间和活动进度,认真完成各阶段的任务;要联系律师行业实际,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切实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        活动部署

1、动员部署阶段(9月下旬-10月中旬)。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切实提高广大律师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学习讨论阶段(10月中旬-11月中旬)。组织律师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管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周永康同志的工作报告,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要针对律师工作特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分别座谈相结合的方式,把“大学习大讨论”与各级部署的其它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讨论。要结合实际举办“大学习大讨论”专题培训,组织广大律师参加集中学习辅导。

3、整改提高阶段(11月中旬-12月中旬)。要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对社会开门查等形式,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以案析理现场会等有效方式,认真查找和总结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在法治观、法治理念和执业理念以及实践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类,从深层次分析原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加强各项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4、检查总结阶段(12月中旬至年底)。要采取适当形式,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检查,看各阶段的工作是否扎实到位,查摆出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到位或制定了整改方案,队伍素质是否得到提高,是否有效推动了律师行业各项工作。要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做出总结。

(二)重点工作

1、认真抓好专题学习。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学习过程中重点抓好“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西方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比较”、“律师工作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四个专题的学习。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围绕“律师工作如何才能做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律师如何正确树立和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和优越性”等问题开展讨论。

2、认真抓好律师集中培训。要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为主题,举办集中专题学习培训班,着重做好组织学习、进行讨论和提高思想认识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分期分批对律师组织全员集中培训,采取有合有分的培训方式,保证每一名律师都参加不少于40个课时的学习,把集中培训与日常工作实践和执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要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工作档案和律师学习记录,建立领导责任制,制定培训计划,精心组织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市律师协会每月要向省律师协会书面报送集中培训工作最新进展情况,每三个月要向市司法局报告集中培训工作阶段总结并抄报省律师协会。要进一步严格纪律,把培训作为年审登记的重要条件,确保律师全员参与。律师协会至少要举办一次全面的集中学习,每个律师事务所至少要举办23次集中学习,保证每个律师都能够接受到教育和辅导,提高学习活动的全面性和针对性;要鼓励、督促律师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撰写细想体会,开展交流讨论。

3、认真抓好律师普遍教育。要以党的十七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文件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要内容,针对律师工作的职业特点,通过走进群众、讨论法治热点问题、开展以案析理、观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系列短剧、重点强化服务大局、执业为民的理念,教育广大律师要勤勉尽责、兢兢业业,积极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4、认真抓好宣讲活动。要充分运用刊物和网站,借助社会宣传媒体,开辟专栏,组织专题,集中宣传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全国律师大学习大讨论专题培训班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促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广泛开展。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律师宣传工作,加大对律师行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

五、加强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市局成立由分管局领导、律管处处长、市律师协会分管副会长组成的领导检查小组。各区局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律师大学习大讨论培训工作的指导。市律师协会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落实本市律师的培训计划和学习任务,切实推动活动的开展。

(二)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内容丰富,要求很高,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务必统筹安排,处理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要把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等各种专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多项教育统筹抓,既保证每位律师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又要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市领导检查小组将加强对各区、各律师事务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各阶段活动进展情况,认真抓好活动成果验收,确保质量,注重实效。各律师事务所应将活动的进度、情况、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以便交流和推广,年底前,各律师事务所要把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情况报送到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