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顾问委走访宝安区司法局交流法律服务规范制定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2日

2023128午,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政顾问委至宝安区司法局开展《深圳市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制定交流工作。

为做好《深圳市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助力深圳全面建设法治城市、法治政府及法治社会,党政顾问委计划走访深圳市各区司法局,就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规范相关问题听取各区司法局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交流会议由宝安区司法局法制科科长龙金宁、科员邹丽敏,党政顾问委主任郑黎晟、副主任曹涵彬、徐嘉艺参与会议。会议中,龙金宁科长首先提出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应当摆在第一位。具体包括提供法律服务的律所需要有相关对接机制,解决承办律师服务质量不达标的问题,且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应当对相关事项均附有相关法律依据,以确保相关负责人在汇报工作时能回应具体法律依据。其次,服务响应要高效。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除了质量有保证外,高效服务也是必备的标准。同时,建议分工细化。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与民商事法律服务、刑事辩护最大区别在于大部分法律依据为地方政府规章制度、甚至内部会议纪要,如未长期在一个领域内学习实践,无法有效识别党委政府法律风险。最后,期待赞同《深圳市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的出台,认同此举措能对推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领域迈向高质量发展

本次交流内容围绕党委政府法律服务实务,对推进《深圳市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的制定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