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党”无视他人生命,律师建议严惩
如果危害公共安全可判死
深圳晚报讯 (记者 颜昭雄 王研)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深圳一些快速干道及高速公路上,经常会出现一些深夜“飙车发烧友”。昨日,记者就此对交警局提出了疑问。深圳交警局徐炜副局长表示,深圳近几年一直在打击飙车现象,特别是在醉驾与飙车入刑以后,从目前已有的测速拍照系统取回的照片,今年已经查处超速行驶车辆4万余宗,平均每个月近万宗。
交警更换一批闪光设备
不过,当天深夜12时,记者搭乘出租车经过滨海大道滨海中路路段时,仍有车辆超速行驶。当晚记者搭乘的出租车时速接近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炜介绍,深圳交警一直在打击超速行为,特别是严厉查处恶意超速。
他表示,“滨海大道是深圳重要的测速点”,但他坦言,对超速行驶,执法难度较大,特别是夜间高速行驶车辆,人工取证也有一定难度。他说,目前全市大部分测速点位都采用高清摄像机,速度超过
律师称肇事者“危害公共安全”
深圳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刘平凡向记者介绍,该起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他表示,该案件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符合“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目前交警局以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对肇事司机办理刑拘,可能从方便调查出发;后面检察院批捕时,应该会改过来。
刘平凡解释,但该事故是肇事司机在醉酒状态下飙车,酿成三死多伤惨剧,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造成公共危害确凿。“这个案子,可能也是个契机。”刘平凡说,一旦检察院最终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起诉,将具有明显的教育作用,对喜欢飙车的车主形成有力震慑。他说,交通肇事罪量刑在七年以下,危险驾驶罪则为“处拘役并处罚金”,但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最高可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