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专业委绩效考核委员会召开专项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7日 作者:杨智蓉 责任编辑:周山清
2024年4月8日下午,市律协监事会专业委绩效考核委员会召开专项工作研讨会。市律协监事会副监事长吴小波、监事李继承、李斌泉、委员会主任助理李春畅、杨睿,秘书杜洪硕及部分监事会专业委绩效考核委员、市律协秘书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周山清参加会议,会议由李斌泉监事主持。
会议主要围绕2023年监事会专业委绩效考核委员会日常监督考核工作经验、工作成效、专项监督、2024年监督重点等工作进行交流。与会人员讨论了各专业委员会2022年与2023年工作情况对比、专业委绩效考核维度及系数、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
会议认为,一是随着考核对象的数量及工作、活动项目的增加,考核委员协助监事接受监事会委派参与的考核监督工作也与日俱增,新形势的变化对监督考核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有效的合力监督工作机制;二是监事会标准化、规范化的考核流程与客观公正的考核结果得到了考核对象的认可,绩效考核有效地提升了考核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考核结果的作用,绩效考核委员会需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与工作职能适应协会工作要求;三是监事会考核委员会在日常对接考核对象工作中,特别是考核结果不理想的委员会需进一步进行督导,宣讲考核制度、考核要求、评分标准,拉平差距。
会议强调,一是监事会的考核目的在于正面激励与提升,要求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围绕专业委员会的定位开展监督考核工作,具备大局意识、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思维,不断挖掘与督促各专业委员会创新工作亮点,提升行业影响力;二是关注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实际成效,包括举办活动的数量、类型、质量,以及业务成果的难易程度、耗时情况、宣传力度等,确保工作成果普惠全行业,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三是让考核对象主动接受监事会的监督考核,是对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态度与协作能力的检验,只有考核委员积极的对接与沟通,才能换来考核意见与建议的采纳与工作的完善。
会议要求,一是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员会需不断提高专业素质与履职能力,学习协会工作制度与规则,提升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增强与监事会的团队协作能力、与考核对象的沟通能力,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与方法,推动监督考核工作的宽度和深度的不断拓展;二是监事会绩效考核委员会需不断优化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方式与方法,奉献公益之心,奉献监督考核的激励智慧,助推深圳律师专业法律服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