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偷窃被挂牌示众2小时
事发横岗大康社区福田村一超市
律师称此方式侵犯男子名誉权
晶报讯(记者 许士磊 实习生 王燕 熊力/文、图)“我是小偷,罚款1000元”——一名中年男子因涉嫌偷窃,被挂牌示众近两个小时。昨日上午9时许,龙岗区横岗街道大康社区福田村一超市门口发生了这样一幕。起因是该中年男子在超市内偷窃1瓶牛奶和1袋熟猪肚,被抓住后,央求店主不要报警,为此店主想出如此对策以示惩罚。该男子最终被赶来的老乡接走。
中年男子超市偷窃被抓
事超市位于大康社区福田村居民区的中心位置,面积约1000多平方米,记者赶到时,被挂牌示众的男子已离开超市。
超市对面的一家商铺老板目睹了该事件全过程。据他介绍,上午9时许,超市门口突然传来急促的吵闹声,他出于好奇跑过去看,看到超市一名保安抓住了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并从其口袋中搜出了一瓶牛奶和一袋熟猪肚。“我听超市里的顾客说,从男子身上搜出来的东西均未付钱。”该老板说。
男子被挂牌示众两小时
“当时那个男子非常害怕,见超市方面要报警,便苦苦央求他们不要报警,说除了别送派出所外怎么办都行,于是超市老板便说,要么罚款1000元并站在超市门口挂牌示众,要么就送派出所处理。最终,那个男子接受了挂牌示众和罚款。”商铺老板说,随后,超市老板找来一个大纸板,写上“我是小偷,罚款1000元”字样,挂在那名男子的脖子上,让其站在超市门口示众,很快引来许多居民围观。那名男子自觉丢人,一直捂着脸低头不语,直至上午11时,闻讯赶来的老乡向店主交了500元将男子带走。
超市老板告诉记者,上午确实有一名男子因偷窃被挂牌示众。“我当时看到他匆忙往口袋里塞了商品后没买单,想从侧道溜走,就让保安将他抓住。他偷了我的东西,还不让我报警,所以我才选择这种无奈的做法,只是想给他一个警告。”超市老板说。
市民质疑超市做法不妥
关于超市老板的做法,附近居民褒贬不一。其中一名居民称,该男子偷了东西,还苦苦央求不让报警,如果不给他点教训就轻易将他放走,下次他还会重新犯错。“这种做法只是给他一点警告,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妥。”有一名居民表示,偷东西固然有错,但应该由公安部门来处理,而不能私下做出惩罚。
【律师说法】
处理方式侵犯男子名誉权
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麦伟洪律师,他认为,超市老板的处理方式严重侵犯了男子的人格尊严,系侵犯名誉权的违法行为,收取罚款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超市方抓获小偷后,不应私自进行挂牌示众和罚款,应马上送交公安部门进行法律制裁,而商场的损失可通过警方调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