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深佛交流 共促专业提升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31日


2017年1020日下午,深圳律协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和佛山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在深圳市律协多功能厅举办专题研讨会,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的适用进行座谈。深圳律协宪行委主任刘南筠、佛山律协行政委主任饶小敏及两个专业委员会的二十余名委员参加座谈。本次研讨会由刘南筠主任主持。

刘南筠主任对《意见》的出台背景、目的、基本概要做了介绍,她认为这个司法解释对遏制目前各地法院存在的恶意诉讼、无理缠诉有明显作用。饶小敏主任根据自己的工作经历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两地行政委委员结合自己的工作或专业研究方向,围绕《意见》条文,从地区差异、治本问题、国外比较、可行性、适用及《意见》与新《行政诉讼法》的立案登记制的冲突等方面展开讨论。

刘南筠主任对讨论作总结,提出《意见》的导向意义和滥诉的适用标准,强调区别滥诉行为要结合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数量、周期、目的及是否具有正当利益等因素综合判断,认为《意见》是立案登记制的突破,有较强的适用意义。

双方还就两地行政委的组织设置、工作职责、业务研究等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