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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务 新任务 新机遇 新挑战

—市律协举办“电子商务发展历程、《电子签名法》立法背景和法律实务”讲座

深圳律师网2006年12月26日

    为了促进深圳市电子商务的发展,增加深圳市律师对高新技术产业与电子商务行业的了解,提高深圳市律师承办电子商务法律方面业务的技能,经市律协高新技术产业与电子商务法律业务委员会联系,市律协邀请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证券信息传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东省电子商务中心重点实验室高级经济师赵海军博士于12月24日在律协多功能厅举办了一场题为“电子商务发展历程、《电子签名法》立法背景和法律实务”讲座。深圳市信息化办公室、深圳市电子商务中心负责人孙敏先生出席讲座并进行了点评,讲座由市律协高新技术产业与电子商务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丁新朝主持,100多名律师参加了讲座。
    赵海军博士在此次讲座中就电子商务的内涵提出赵氏理念,既通过电子信息的传递与交流来实现商务活动目的或完成商务过程的经济活动。电子是手段,商务是核心 。“信息”是电子商务的载体和灵魂。从事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法制建设要深刻领悟信息、克隆、包装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本次讲座中赵海军博士还就电子商务职业链结构、电子商务系统、电子商务技术体系、电子商务安全技术等概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赵海军博士在谈到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制建设中律师的责任时提出了几点看法:1、律师要深入研究电子商务法规政策体系2、要熟悉电子商务行业。对所服务的行业的熟悉程度决定着律师在这个行业被认可的程度,只有知道服务对象需要什么,才有可能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服务。3、要始终对客户和行业保持适度的敏感,关注国内外行业新近动态、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以及运营模式出现的新问题等。 4、要深入研究服务项目或代理的案件,多角度看问题。电子商务类案件在客观上都有一定的创新性,它要求我们能够将技术市场、管理模式等复杂问题有效地转化为法律问题,将特定的法律问题转化为通俗的一般性问题。5、要将法律服务阶段前移,介入到客户运营模式的法律论证和风险防范中去。6、要善于引导客户扩大对法律的需求。扩大业务领域,挖掘出更多的需求,将市场做大。
    赵海军博士还就中国电子签名法中国第一案与到会律师进行了交流,深圳市信息化办公室、深圳市电子商务中心负责人孙敏先生对赵海军博士的演讲进行了点评,并就电子签名法的相关法律问题与赵海军博士交换了意见。与会律师还就电子商务证据保留、取证等问题与两位专家进了沟通交流。
    电子商务在我国仍属一个新生行业,对我们律师界来讲也是新的机遇和挑战,但面临现阶段的虚假信息泛滥 、商品品质的问题 、信用与支付手段的问题 、物流配送的问题,如何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建设,如何做强做大电子商务这种新型业务,需要我们每个法律人的思考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