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深圳市律师行业税收改革工作培训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3年9月6日
为应对我市律师行业税收制度改革,帮助律师事务所平稳过渡。市律协邀请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税法专业律师及我市律师事务所财会主管会计,在全市范围内举行三场深圳市律师行业税收改革工作培训(三次培训内容相同),分批次对各区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中心区培训
一、培训对象:
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市属、区属律师事务所主任及财务人员;
二、培训时间:
9月11日(周三)下午14:00-18:00(已确定)
三、培训地点:
福田区委福田礼堂(地铁三号线石厦站,公交福田区委或皇岗公园站)。
宝安区培训
一、 培训对象:
宝安区市属、区属律师事务所主任及财务人员;
二、 培训时间:
9月16日(周一)下午14:00-18:00;
三、 培训地点:
宝安区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龙岗区培训
一、 培训对象:
龙岗区市属、区属律师事务所主任及财务人员。
二、 培训时间:
9月17日(周二)下午14:00-18:00
三、 培训地点:
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8楼会议室。
温馨提示:
1、培训场地有限,请各所安排不超过两名人员参会;
2、受培训场地停车位限制,请各参会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联系人:俞楠,联系电话:83020899
附件:培训课件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