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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解读分享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9日 作者:陈嘉敏

各律师事务所:

20198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深圳再一次承担起中央赋予的新的重大历史使命。《意见》提出支持深圳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深圳作为法治城市示范的定位和角色更加突显。新的历史使命和机遇下,深圳律师参与法治城市建设责无旁贷。

为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精神,正确认识深圳律师在先行示范区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再次发扬深圳法律人在全国敢为人先的精神,吹响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号角,市律协举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解读分享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111日(周五)下午15:00-17:30

二、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

三、主持人

尹成刚  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四、议程

(一)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主讲人:孙华明,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意见》起草直接参与人

(二)分享研究方向及经验成果

分享人:金杜、华商律师事务所代表

(三)深圳市律师协会林昌炽会长小结

五、参加人员

1.协会工作团队;

2.全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

六、报名方式

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每个律所限一个名额),于2019103112:00前点击通知下方链接报名。

七、其他事项

此次解读分享会计4学分,请参加的律师携带会员卡刷卡签到。


联系人:陈嘉敏  83025455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91029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9-10-29 14:00:00 至 2019-10-31 17:00:00(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