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律师、学者共同探索中国式辩诉交易

发布时间: 2016年5月26日

5月21日下午,由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大学法学院、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广东俨道律师事务所主办,深圳领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大学法学研究会协办的“中国式辩诉交易暨律师刑辩专业化发展”论坛在深圳大学举办。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教授刘广三、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四组主任检察官张孟东、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青松、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勃应邀出席并担任主讲嘉宾,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的主任蔡华律师担任主持人,我市感兴趣的律师参加了本次论坛。

辩诉交易起源于英美法系,指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作为控诉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行协商,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者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进而双方达成均可接受的协议。最高检在2016216日对外公布,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将深入研究完善公诉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量刑协商制度。这一认罪量刑协商制度被称为中国式辩诉交易,被寄望于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

论坛上,检察官、律师、学者对中国式辩诉交易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刘广三教授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适用的案件范围以及数罪并罚、共同犯罪等情形应如何适用的问题。张孟东检察官认为,辩诉交易在我国应体现为辩诉协商,他重点讲述了中国式辩诉交易对提高司法效率、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积极作用。张青松律师介绍了辩护律师在辩诉交易中的作用,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角度出发,建议将强制辩护作为这一制度的基本要求。彭勃副教授分享了辩诉交易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的法律传统,他认为辩诉交易并不是非常符合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

关于辩诉交易在我国的适用问题,司法界、学术界观点不一。辩诉交易是否应实现本土化,将如何平衡法律传统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冲突,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共赢,留待司法实践进一步探索与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