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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委与市司法局、福田区教育局、福田区司法局、福田区人民法院 共同调研“深圳法治教育基地(福田中学)”项目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6日 作者:社会治理委 责任编辑:创新委罗兆旋

2024年3月21日上午,深圳市律协社会治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社会治理委”)主任王佳强、委员漆利平、刘仁凯、余志刚、干事张敏一行走访深圳市福田中学,与深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凌旭副处长、福田区司法局黄淑琼副局长、福田区教育局李伊珍副局长、福田区人民法院研究室杨潍陌副主任、深圳市福田中学书记王德久等学校领导和部分老师就共同创建“深圳法治教育基地(福田中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调研,本次活动就本项目场地建设、开展的意义与基本思路、当前工作进展、共建方案等事宜进行了调研和交流。

 

福田中学书记王德久带领与会人员参观了福田中学的拟建设的模拟法庭、法治广场等硬件设施,介绍了福田中学高中法治教育方面的基本情况、目前高考试题情景化的趋势,提出希望借助本次项目建设可以发挥辐射示范作用。

社会治理委主任王佳强介绍了创建“深圳法治教育基地(福田中学)”的意义、基本思路,提出了此次项目的具体目标,希望项目可以创建成为深圳市五星级普法示范基地、广东法治教育课程示范基地、依法治校示范基地,介绍了由学校、律协、司法局等单位合作共建的机制、“共建+市场化专门运营”的模式和具体做法,并重点报告了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福田区教育局副局长李伊珍指出了目前高中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表达诉求都很强烈,建议落实校本、读本的规范适用,在过程中注重目标的细化和成果展示,强化目标导向。

福田区司法局副局长黄淑琼表示作为共建单位,可对项目提供力所能及的资源支持,福田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新雨计划”等项目比较成熟,并已吸纳数百名经过培训的律师,构建了一套系统课程,可与本项目开展横向合作,资源共享,并提出项目推进应以结果为导向,适时调整,形成闭环。

福田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杨潍陌表示福田法院将全力支持、深度参与,结合福田法院的相关工作和司法宣传的相关要求,提出可在法庭建设、校园法庭运行、案例资源、师资、职业体验等方面进行对接与合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深圳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凌旭对项目的整体思路和前期工作表示高度认可,结合市司法局相关工作内容与资源,一一指出可与本项目建设紧密结合的方面,支持将此项目打造成代表深圳法治先行示范水平的典型项目。


本次调研交流活动是相关单位、共建单位的重要活动,本次活动凝聚了合作共识,加深了对各部门相关职责和资源的了解,为本项目提出很好的指导、改进意见,迸发了更多的创意与火花,有助于本项目在正确的轨道上高起点、高标准展开,有助于将本项目打造成为各方参与、共建共治、创新领先的法治与学校教育深度结合、依法治理与创新普法的示范项目,推动教育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