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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为伪劣口服液受害人提供法律帮助

深圳律师网2006年9月15日

    《深圳商报》9月7日报道了深圳市癌症康复会会长屈再兴向癌症患者推荐过期口服液的消息,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9月10日,市律协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专门委员会了解情况后,当即指派委员会秘书方俊川律师和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查修平律师与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栏目组赶往布吉。在受害人家里,他们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并仔细查看了受害人购买的“BM口服液”,发现该口服液的批准文号为“健”字头,而非“药”字头,两位律师分析了相关证据之后,认为受害人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向屈再兴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屈再兴非法销售“BM口服液”的金额达到相关标准,则涉嫌构成非法销售伪劣产品罪,建议受害人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搜集相关证据后,提起公诉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屈再兴的行为不构成非法销售伪劣产品罪,则只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鉴于该案的实际情况,不管是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的民事诉讼,能够索赔的金额都不会很高。
    受害人和妻子详细咨询了该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希望在采取相关法律手段解决此纠纷时,还能够得到律协的援助,两位律师当即应允,许诺尽力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