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
暨“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1年8月31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展示和宣传我省律师队伍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省律协决定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暨“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双优评选活动”),现将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按照省律协《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暨“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及全国律协《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填报(详见附件)。提交材料的律师事务所、律师需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截止日期:
三、申报方式:
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务必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向市律协秘书处提交书面材料,并提供电子文档(发送至hyb@szlawyers.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黄红珍、张丽玲
电 话:88281715、83025760
传 真:83025177
E-mail: hyb@szlawyers.com
附件:
1、省律协《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暨“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全国律协《关于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3、全国律协《2008-2010年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名额分配表》;
4、省律协《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评选各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