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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法人代表注册的两个公司的合同问题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4日 作者:

律师您好: 我与A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法人代表为王总,同时王总又注册了一家公司B,公司A与B的业务是相近业务(A是施工图审查单位,B是建筑工程设计咨询单位),公司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选择用不同的公司名称。同一个法人代表,同一个公司团队。 我与公司签订的书面合同是以公司A的名称签订的。 我与单位约定的年薪是被公司拆分开每月分别通过A和B公司发放的。 我的社保和公积金是以公司A的名义交的。 我的问题是:可否以我和公司B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双倍补偿工资或是解除合同,我的诉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