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协与香港律师会签署合作协议
深圳律师网2003年12月18日
徐建会长代表深圳律协与香港律师会代表周永健律师
签署合作协议书
12月18日,在香港专业服务博览会上,徐建会长代表深圳律协与香港律师会代表签署了《关于扩大业务交流、强化业务合作之协议书》。此协议的签订是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中有关服务贸易中的“法律服务”之安排,扩大双方会员之间业务交流层面及强化双方会员业务合作领域。协议具体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建立协调机制,成立港深律师协商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建深圳市律协香港法律事务委员会和轮流组织、主办“香港、深圳律师论坛”;完善双方资讯交换体系,包括双方协会资讯和从业人员的交流互访和互联网站链接;分别向对方登记在册的律师无偿开放会所;鼓励和帮助两地律师事务所设立港深联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