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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委举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下特许经营相关规则”业务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2日 作者:ppp委余灵颖 责任编辑:创新委罗兆旋

2024年3月20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PPP委”)以线上方式举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下特许经营相关规则”业务交流会。北京远诚恒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总经理彭胜,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PPP委秘书长叶海围绕主题进行了分享,PPP委委员、律师同行及PPP行业从业者等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学博士、PPP委主任马浩然主持

彭胜先生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新政策探讨》为主题,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与原办法的对比分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与《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文的对比分析、《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事业领域的影响三个角度展开分析,为从业者明确新机制下特许经营新规、方案编写注意事项、探讨行业走向提供有益思路。

叶海律师以《新机制下特许经营的属性辨析》为主题,从新机制对特许经营的定位、行政法上对特许经营的定位、司法案例中对特许经营性质认定、特许经营与行政许可关系辨析四个角度展开分析,为从业者明确特许经营性质、合法合规解决特许经营相关纠纷提供有益思路。

交流会氛围浓厚,全程思维碰撞。通过两位嘉宾内容详实的实操经验及理论分享,拓展了参与者的思维角度,提升了律师办理特许经营业务的技能,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业务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