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对口支援河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律师配置 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2月15日 作者:维权部 责任编辑:苏雁南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省府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律师到粤东西北地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案》精神,做好对口支援河源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圳市司法局经与河源市司法局研究,决定在律师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从深圳市相关律师事务所中选派55名律师担任河源市和平县、连平县、紫金县部分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并形成了《深圳对口支援河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律师配置方案》(详见附件)。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律师事务所按照市司法局通知要求,通知本所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3月底前订立顾问合同,到村(社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并及时向河源市司法局按月报送服务工作日志等材料。

 

联系人:黄梦洁      联系电话:83053851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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