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综述】第十一届市律协税务委非营利组织税务合规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2年5月9日 作者:税务委 责任编辑:创新委郑标
为拓展税务律师的知识体系,2022年5 月6日下午14:30,第十一届深圳律协税务委举办了非营利组织税务合规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继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会人员包括:章成副会长、王伟副会长、林志平监事、创新委李军强主任、郑标主任助理、财务委辛先霞主任、嘉宾夏旭、胡绵鹏、税务委吕志合主任以及税务委全体委员。本次会议以热点话题长沙医学院税务案为例对非营利组织税务合规问题展开讨论,现将研讨会内容综述如下:
一、主讲人以“长沙医学院税案”为背景,针对其中涉及的税务问题展开讨论和分享
第一位主讲人王永敬分享的题目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企业所得税义务探究与合规风险防范—以长沙医学院税案为例”,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介绍,首先是介绍了长沙医学院税案的背景与引发的争议,主要争议焦点为:长沙医学院及教育部认为起属于民办非营利性单位,从事教育事业,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学费及住宿费等属于免税项目;税务机关认为:学费、住宿费未上缴财政或受财政预算外专户监管,不属于民政收入,按盈利性收入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专业人士人认为未按财税(2018)第13号文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证明是享受免税待遇的必要前提条件,没有办理就不能免税,由此产生了争议。其次介绍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规定(审批、备案)收费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的义务,包括以下三点:1.财税(2004)第39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10款规定只适用公办学校,相关收费属于不征税收入。2.税法渊源不限于单行税收法律、税收法规及政策文件,《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其他单行法中的涉税法律规范也是税法渊源;3.非营利民办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理应认定为不征税收入;4.非营利民办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至少应按免税收入认定;5.财税(2009)第122号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与上位法冲突,且未囊括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所有类型,不能作为认定免税收入的唯一依据;6.税收法规政策与税务机关并无定性非营利学校(组织)的法定权限;7.违背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最后对现阶段非营利性学校(组织)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提出了风险管理与合规的建议。
第二位主讲人夏旭以“从长沙医学院税案看税务稽查风险与应对”为主题,首先对长沙医学院税案的事件发生过程进行了梳理,以此为例分析了税务稽查案件的来源、稽查的实施、稽查审理、稽查执行以及企业面临税务稽查的原因等方面。其次,对企业在面对税务稽查的时候应如何应对提出了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准备阶段:自查开始前,确定总体应对思路。自查环节:研究分析自查提纲、掌握自查重点;2.约谈环节:谈判技巧、权利维护、自保措施;3.建立长效风险管理机制;4.遵守当地政策,善用法律武器;5.正确使用实地稽查过程中的陈述申辩权。对企业应对税务稽查提出了的新理念:1.重视企业平常账务的正确处理和税务管理;2.重视从法律的角度对企业账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3.重视企业平常业务流程的涉税风险管理。最后简要分析了税务机关查税风险。
第三位主讲人诸乘佑以“杆子论”为因子生动形象的介绍了税务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企业在遇到税务稽查的时候应当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而不是采取硬碰硬的方式进行应对,一旦出现纳税争议要寻找专业渠道专业沟通,争取将客观事实转为有利的法律事实,以达到自己节税目的。
第四位主讲人强甜甜分享的题目是“民办类学校非营利组织的税务合规管理“ 主要从什么是税务合规,税务合规如何去做两个方面去分享。第一,合规管理的背景包括:推动企业合规建设符合中央政策方向/最高检推行对涉案企业的合规监管机制、各行业制定自身领域的专项合规管理体系标准。第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合规管理之间的概念辨析,以中兴通讯为例介绍了该企业的税务合规管理体系,公司打造涵盖总部与一线的全立体与全方位的税务赋能体系的重点包括:财税政策速递、定期专业培训。税务风险全流程管理方面应采取如下举措:纳税申报二级复核、核心税种关键期申报联合评审、重大税务筹划事项集体专业评审、高风险涉税事项嵌入税务评审、税务管理成熟度测评、税务管理问责。第三,站在企业和纳税人角度将合规归为税务合规自查和刑事税务合规整改两类,税务合规自查专项服务包括对企业(个人)进行税务尽职调查,开展税务风险调查、梳理企业(个人)业务流程、排查内外部税务风险,核查风险成因、提出涉税风险管理建议,协助企业建立、完善关键业务流程控制和过程控制,优化业务模式,降低税务合规风险、以预防税务合规风险为主要出发点,协助企业制定税务合规制度,从公司治理结构、业务流程、岗位职能、人员管理、税务合规风险预警、税务合规审查、风险识别应对、税务合规调查、责任追究、合规培训、内控制度等方面建立常态化的税务合规管理体系;协助企业进行税务合规执行情况测试,定期、不定期进行合规检查;刑事税务合规整改专项服务包括:1.协助涉案企业提交专项或者多项合规计划;2.协助企业查找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协助企业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合规举报调查、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税务合规管理体系;4.协助企业完善业务管理流程;5.协助企业建立税务合规报告制度;6.协助企业建立全面有效的合规问责制度;7.给企业进行税务合规培训,宣传税收政策,结合涉税犯罪刑案、行政案件进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等的法治宣传教育;8.协助企业定期对合规管理进行自检,建立动态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并有针对性的作出整改;9.协助企业定期对企业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协助企业出具递交给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检察院的合规计划执行情况书面报告;10.协助涉案企业与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检察院进行沟通协调;11.协助涉案企业配合第三方组织对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考核;12.代理涉案企业参加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听证会,并发表意见。第四,结合长沙医学院税案介绍了应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的区别。
第五位主讲人胡绵鹏首先表明了对长沙医学院这个税案的观点:在所有可以走的所有可以走的路径当中,他选择了一条最差的路径,但是事情可能我们要两面看,对于长沙学院也许是一个坏事,但是对整个教育市场可能带来好的方面。第一个方面让未来教育市场的这些主体对其自身征税体系以及该如何合理合法的交税有一个正面的了解,第二个方面填补长沙医学院税案反映出来的法律上的空白。其次从非营利组织的定位、非盈利组织财产的公共属性等方面介绍了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待遇的政策背景,再次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做了区分,最后对于收入类型、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的条件做了详细解释并给出了社会组织免税优惠的基本模型。
二、与谈人结合主讲人的分享发表看法。
主讲人分享完毕后由与谈人结合主讲人的分享以及自己对长沙医学院税案的理解分享自己看法和观点。首先辛先霞律师对长沙医学院税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矛盾是存在的但不是不可解决的,需要专业的人士从专业的角度给予建议和解决方案。其次税务委主任吕志合律师对前面主讲人的观点进行了总结和复盘,并从税法的渊源、税法的执行、税务合规问题等三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再次税务委顾问任正勇律师结合长沙医学院税案谈到了律师在面对客户的时候如何给到客户一个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的策略分析报告。最后特邀嘉宾陈先生对长沙医学院税案进行了深入分析。
会上主讲人分享了以热点话题 “长沙医学院税案”为例的非营利组织的税务合规,让大家对于这个话题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其他参会人员也积极加入讨论,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