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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

深律党[2007]04号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各律师所党员:
    根据党章中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律师行业特点,我市各律师所党员党费缴纳办法仍执行:在年检注册时一次性交纳本年度党费;执业律师每人每月50元,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每人每月20元。请各律师所党支部和党员按照上述方式和标准做好党费缴纳工作。
    此外,根据司法部及广东省律协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凡是在律师事务所从业的党员律师,其组织关系都必须转到律师职业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中来,并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请组织关系尚未转入律协党委的党员律师在年检注册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联系人:林然玉 罗雯静
电话:83025936  83025756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00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