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天津市律协会长韩刚一行到访我会,就律师税收政策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交流。市律协会长张勇,副会长林昌炽,理事、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梁江洲,税务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林国齐等接待客人并座谈。
张勇会长对客人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我会在应对律师事务所税收政策调整方面所做的努力:我会第一时间成立应急工作小组走访调研,及时把握深圳律师业税收新政的变化;税务法律业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务委)就应税所得额计算、成本扣除方法等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征集行业意见及建议;我会针对律师行业特点,与地税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沟通、共同努力,争取到一年多的过渡期,到2013年底完成过渡,转为查账征收;市律协税务委编印了两册《深圳律师业税收工作指引》,并组织全市律所主任及律所会计进行培训,积极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实现律师税收新政改革顺利过渡并产生良效。
韩刚会长感谢我会的热情接待,并介绍天津市律师行业税改现状:天津市律协与地方税务机关一直保持良好合作,在过渡期内,实现税率每年增长1%直至达到新政税率的平稳过渡;天津市地税部门针对律师行业特点,征询律协意见,拟出台《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具体办法》,以解决律师行业税改的具体实务问题。
与会人员认为:律师事务所有别于生产、经营企业,是现代服务业合伙型咨询机构,律师行业在征税方式上应当体现行业特点、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两市律协应对税改政策举措各有长处,希望两市加强交流合作,在应对税改方面有更大的作为,进而争取推动司法部、全国律协、与税务机关出台具有统一性、针对性的全国律师行业税收征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