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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深圳市司法局 《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通知》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9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刘娟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决定》,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进一步落实全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引导律师依法依规执业,现将深圳市司法局《关于禁止为违法建设提供公证、见证的通知》(深司〔201630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深建字〔202113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落实,禁止为违法建设及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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