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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员律师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活动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2313



各律师所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省律协党工委《关于律师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律党工委[20120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支部于323日前派人来律协党办领取党徽,确保党员人手一个、工作时间佩戴党徽,在执业过程中亮出党员身份。

联系人:曹莎  陈银玲

电话:83025936  83025756

附件:关于律师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