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两地共探破产制度

发布时间: 2014年7月22日



7月18日下午,香港会计师公会的四名清算界资深注册会计师和一名资深清算律师与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破产委”)全体委员共聚我会会议室,并就深港两地破产制度的法律问题展开交流。

香港会计师公会的嘉宾详细介绍了香港的公司清盘制度及个人破产制度,并且建议在国内的破产法律中也能引入“接管人”的制度,这样则能够完善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破产委主任卢林律师向香港会计师公会的嘉宾介绍了内地破产制度的建立、发展及现状,另外,本届破产委也正准备向深圳市人大提出率先在深圳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建议。

此次会议加深了全体委员对两地破产制度的理解丰富了全体委员的专业知识,同时给两地从事破产清算实务的律师及会计师提供了面对面交流的宝贵机会。双方一致表示将共同设立工作联络站,继续加强两地破产案件业务合作与交流,促进深港两地在破产清算领域的深度合作。

 

(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