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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协监字(201001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纪要

深圳律师网2010325

 


    2010 14 下午,依照律协章程规定,王和平监事长召集并主持了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李常超、杨光、陈丛林、廖爱敏监事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律管处杨少彬副处长应邀参加会议,代秘书长刘守华、监事会秘书许复兴列席会议,宋永峰监事请假。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一、通报六届第十五次会长办公会议等相关情况;

二、总结监事会2009年工作及各监事述职;

三、监事会近期工作安排;

四、研究20103月份召开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相关事宜;

五、其他议题。

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王和平监事长通报六届十五次会长办公会议等相关情况;

王和平监事长通报: 2009 1217 ,李淳会长主持召开了市律协六届十五次会长办公会议。会议讨论了市律协与市司法局共同召开“律师纪律工作研讨会”工作方案;深圳市律师维稳顾问团工作规则;《深圳市实习指导律师守则(试行)》、《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等;举办全国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工作会议事宜;市律协部分其他应付款处理情况的意见;制作市律协档案柜等议题;会议通报了近期律师维权工作情况;市律协组团参加“2009两岸四地律师高峰会”情况;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工作情况;全国律协在深召开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私有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研讨会情况省律协第九次代表大会会议情况等议题。

王和平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对上述相关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和建议。

王和平监事长还对即将于 201018召开的六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题向与会监事作了通报。

监事会经讨论后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本届理事会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整体与往届相比有所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监事会对理事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予以肯定。

(二)律协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众多,监事人数少,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召开年终总结大会时,监事会如未派员出席,可委托秘书处工作人员出席,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可将工作报告书面提交监事会。

(三)监督律协合法合规、节约使用经费是监事会的重大职责,近期理事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有突击花钱的倾向和冲动,监事会对此应予监督,建议理事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要本着节约、节俭的精神做好年终总结工作。

(四)依《章程》规定,律协秘书处是监事会的监督对象,但相关制度尚不完善,应予补充。

监事会对本届律协秘书处秘书长职位一直空缺表示遗憾。

二、监事会2009年工作总结及各监事述职;

王和平监事长对2009年监事会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与回顾。他重点指出,2009年是监事会工作卓有成效的一年,同时也是监事会全体监事顶住压力与困难,努力开展监督制衡工作的一年。

王和平监事长总结了他本人在2009年度的工作。表示, 2009年他带领各位监事积极主动地开展监事会的各项监督工作,对监事会工作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履行了章程规定的监事长的各项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代表大会的任务和监事会的工作。特别是操办第二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从论坛初始的发起到中期的筹备、到后期的成功举办,一系列工作均亲力亲为,付出了大量时间与心血,得到与会的全国各地律协监事会的赞赏。

监事们也各自对2009年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重点谈到了作为监事在履行监督职责中的感受与体会:1、监事会人数太少,难于覆盖协会众多的专门、专业委员会,难以做到对协会工作的全面、有效监督;2、被监督对象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个别人意识有偏差,思想存在误区,不愿接受监督; 3、监事会的监督意见和建议不被重视,有的不被采纳,监督效果不理想;4、监事的工作得罪人且不被理解,工作中承受较大压力。5、本届设立三个监事会工作委员会是一项创新,使监事会的作用得到更有效的发挥,但要真正开展工作,将监督落到实处,肯定要经历一个艰难过程。

监事会经讨论后一致认为:2009年,全体监事团结一致,排除困难与压力,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依章程规定全面履行了监督职能。监事会是个团结战斗的集体,发挥出本届监事会特有的强势监督作用,对律协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卓有成效的监督。一年来,主要工作如下:1、对律协的日常工作,特别律协发生的重大事项如涉及到全市律师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宜,监事会均积极提出相关监督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全市律师的权益,促进了律协合法合规合章程运行;2、在监事会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监事会工作规则并经律师代表大会通过,创新设立了三个监事会工作委员会,使监事会的作用得到更有效的发挥;3、成功主办了第二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取得了丰富成果,进一步推动了全国律师行业监事会制度建设和完善;4、各位监事以对律师和律师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监督工作,积极主动,不计个人得失,为深圳律师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等等。

王和平监事长表示,要将监事们在监督工作中的感受和体会充实到本届监事会工作报告中去。监事们的切身感受和体会不仅为今后监事会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还将对今后的监事会监督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三、监事会近期工作安排;

王和平监事长提出:本届监事会两年任期即将届满,期望各位监事一如既往地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工作,将届满前的工作安排好,尽职尽责地完成六届律师代表大会赋予的使命。

监事会经讨论后一致决定:

(一)绩效考核规则及绩效考核表要尽快制作出来,以便对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处进行考核。一方面将考核自评表发给监督对象进行书面自评,另一方面也制定评分表发给全体律师代表对上述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种。

(二)律师代表联络委员会要对全市律师所和律师代表作一调查,征求对本届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对下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调查表的方式分别发到代表邮箱并短信群呼。

(三)财务资产监督委员会要开展对律协经费使用情况的年度审计工作,至少要有两名委员参与年度审计工作,建议由资产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及其他有审计师、税务师资格的委员参加。内审工作由陈丛林监事负责安排落实,外审工作由监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四)为感谢兄弟省市律协监事会对深圳律师协会监事会主办的第二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于本月下旬组织监事会全体成员回访各地律协,拜访对象暂定为长春、大连、福建、厦门律师协会监事会,届时监事全体成员均应积极参加。

(五)近期组织拜访广东省律协监事会,请刘守华代秘书长与广东省律协郑剑民总监事联系后确定具体时间,必要时可与省律协监事会联合举办新年联谊会以加强两地律协监事会成员之间的学习与交流。相关费用列入2010年度律协经费。

(六)关于第二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后期事宜,要尽快完成论坛简报及论坛综合专报定稿工作,分别报司法部、全国律协、省司法厅、省律协、市司法局及各参会单位。

(七)关于第二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论文相关事宜,决定将论坛各参会代表的发言及提交的论文汇编成论文集正式出版。经协商,本届论坛的六家发起单位为编委会,深圳律协监事会为主编,20102月底完成论文集统稿工作,论文定稿会的时间、地点届时与其他发起单位商议后确定。第一届律师行业监事会论坛上发表的论文此次一并汇编出版。相关出版费用从二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节余经费中列支。

四、研究20103月份召开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相关事宜;

王和平监事长提出:本届理事会、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依律协《章程》规定,七届律师代表大会应于2010331日前召开。监事会要全力以赴做好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换届工作。

监事会经讨论后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市律师行业的一件盛事,也是全市律师的一件大事,监督及保证此次律师代表大会如期成功召开,监事会责任重大。

(二)监事会建议理事会尽快启动七届律师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

(三)监事会在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和召开期间,要全程跟进,重点把关,有所作为,保证律师代表充分行使权力和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新一届律协班子公平、公正,依章程产生。

(四)离《章程》规定的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的召开只有二个多月时间,监事会希望理事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严格依《章程》规定,善始善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地履行好《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能与职责。

六、市司法局杨少彬副处长讲话;

会议上,杨少彬副处长对本届监事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指出,监督难,尤其是同级监督更难,压力大,不被理解是一个现象。本届监事会思路清晰,监督到位,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监督过程中有压力,有争议,是正常和必然的。如果没有公心是做不好监督工作的;本届监事会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所有的决议均由监事会集体讨论产生,体现了民主;监事会工作规则的通过表明本届监事会制度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杨少彬副处长对今后监事会工作提了几点希望,他表示,监事会工作积累经验很重要,良好的制度和成熟的经验、做法需要传承,希望本届监事会做好传、帮、带工作,在律师代表大会换届过程中要注重衔接,保持监事会工作及人员的连续性,希望本届监事会在余下的任期内依《章程》规定积极履行各项监督职能和职责,市司法局将会一如既往地支持市律协监事会的各项工作。

 

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

二O一O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律协  监事会  会议纪要

报:市司法局英才局长、从兵副局长、市司法局纪委、律管处

送: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长、监事、律协党委书记、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发: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秘书处

深圳市律协监事会               2010 年1 月20 印发(380份)